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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编辑: 更新于:2018-2-8 阅读: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8-005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8日接到公司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工贸”)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相关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本次增持人为公司控股股东亚太工贸。
二、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均价(元/股)  增持股份  增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增持金额(元)
 亚太工贸  竞价交易  2018年2月7日  6.12  816000  0.25%  4993920
 亚太工贸  竞价交易  2018年2月8日  5.51  906000  0.28%  4992060
 合计        1722000  0.53%  9985980

三、增持的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资本市场的乐观判断,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亚太工贸计划在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8月6日期间,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已增持金额在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9元/股。
四、增持前后增持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亚太工贸持有公司2862669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86 %;本次增持后,亚太工贸持有公司股份30348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9%。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亚太工贸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亚太工贸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且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亚太工贸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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